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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记者从市就管 了解到,2016年7月1日起南通市区再次上调失业保险金低标准,由793元/月提高到806元/月。
记者从市就管 了解到,2016年7月1日起南通市区再次上调失业保险金低标准,由793元/月提高到806元/月。
凡2016年7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,领取标准达不到新标准的全部调整至806元,差额部分将于8月份补发到位,此次调整将惠及市区897名失业人员。
近日南通市区城乡低保月度保障标准提高到620元,根据《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》第二十三条“失业保险金高不得超过当地低工资标准,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.3倍”的规定,我市相应提高市区失业保险金低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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